各专硕学位点:
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将于本学期结束,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7]13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就2018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各专业学位点应在2018级研究生答辩前完成专业实践考核,否则影响毕业,具体时间由各学位点根据各专业领域专业实践实际结束时间确定。
二、考核对象
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考核程序
1.成立专业实践考核小组。各专业领域成立5人专业实践考核小组,组长由领域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导师、专业实践基地兼职导师。
2.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
2)个人全部《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电子版;
3)专业实践业绩成果。
3.考核。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汇报情况,结合《专业实践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方可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4.考核结果。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各专业领域考核人数的2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优秀:
1)个人《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获评优秀2次及以上;
2)专业实践期间有突出成果1项及以上,包括专利、学术论文、成果奖、帮助企业技术攻关实例、撰写的个人案例等。
其中,达到以下情况之一为专业实践考核不合格,不能给予相应学分,不能进入本次答辩程序,必须重新参加专业实践。
1)《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缺失1/3及以上;
2)实践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2次及以上(以我校研究生教学督导检查为准);
3)实践工作不认真负责,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规定的工作任务;
4)未按要求提交《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
5)违反学校或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6)其他不符合实践要求的。
5.公示。考核结果须在所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本次专业实践考核截止时间为5月1日,若考核前因疫情原因尚未返校的研究生,可采取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
2.采用线上考核方式的,请提前调试好相关平台(建议采用腾讯会议),同时对关键画面截屏保留2–3张。
3.专业实践考核材料需盖章(签名)处可用电子章(电子签名)或扫描件代替。
4.请各学位点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5月1日下午17:00点前报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纸质版签名盖章后送仙溪校区A1-218,电子版发至tcllxd@fosu.edu.cn),其他材料由各学位点存档。
联系人:赖小东,联系电话:85517243
研究生学院
20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