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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赴境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佛科院研〔2017〕3号),现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赴境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读2018级研究生。
2.品行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积极要求进步。
3.自学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
4.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课程,没有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
5.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研究生,可优先考虑。
6.联合培养过程不影响其他正常培养环节。
二、推荐名额
本年度全校资助总名额为3人,各学位点可分别推荐1人。指标外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所有经费由申请人和学院协商解决。
三、遴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 5月20日前,研究生向所在学位点申请(申请表参照附件1);
2. 5月31日前,各学位点制定本学位点遴选办法,连同公示5个工作日后的遴选结果报研究生学院;
3. 6月15日前,研究生学院审核、公示遴选结果,并报学校核准。
4. 6月16日—9月30日,各学位点与境外合作单位对接,组织拟派出人员签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协议书》(附件2)并积极配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签证等手续;
6.拟定9月份派出联合培养硕士。
四、特别说明
1.境外联合培养单位和我校已签订框架协议且与我校各学位点已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报送遴选结果时须一并提交协议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2.办理签证至少需要三个月时间,各阶段工作安排紧凑,各学科核心课程尽量提前安排考核,确保完成人员遴选工作。
3.联合培养结束后按相关手续办理报账(须提交机票、签证、申请表、协议书、计划书及考核表等资料)。
联系人:赖小东 联系电话:85517243
联系邮箱:tcllxd@fosu.edu.cn
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申请表
附件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协议书
附件3:《赴境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佛科院研〔2017〕3号)
附件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考核表
研究生学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