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三年制研究生所在学位点:
根据《研究生业务相关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佛科院研[2015]5号文)规定,现将2018年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1.2017级三年制研究生,第一学年每人报销额度为1000元,不得超额报销,当年报销余额滚入下一年度。
2.培养经费使用范围:按照佛科院研[2015]5号文执行。
3.报销程序:
研究生粘贴票据并签字→导师签字→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签字并汇总(用表格汇总所有学生报销数目)→学位点负责人签字→研究生学院
4.研究生学院每年只受理报销一次,由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后统一上交研究生学院,本年度受理时间为10月18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85517243。
研究生学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