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规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现将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级和2017级研究生、各课程重修研究生。
二、考核形式
1.学位课的考核方式为考试(闭卷或开卷,以笔试为主),按百分制记录成绩,60分为合格;
2.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一般采用考试或考查的方式,可采用闭卷、开卷、课程论文、大作业、报告等多种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为合格。
三、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第十八周。其中,公共学位课由任课教师安排随堂考试,试卷提前报开课单位备案。其余课程由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命题要求
1.课程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
2.笔试课程试卷须有A/B两套试题,并用统一格式(模板见附件1)。
五、试卷印刷
任课教师于考试前两周将考试试卷报开课单位,开课单位负责试卷的印刷、保管和分发等工作。试卷在学校印刷厂印制,从研究生学院账户登记并支付。
六、考试要求
1.参加考试研究生一律带好个人证件(身份证、研究生证),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2.每个考场须由开课单位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他人员不能作为监考人员进行监考;
3.考试具体安排由开课班级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有关人员;
4.各考场座位以隔位方式布置,考生所在学院做好考试座位表的编排工作,并于考试前20分钟将座位表粘贴在考场门外;
5.考生所在学院须在考试前将《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附件2)交监考人员。监考人员须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于考试结束后交考生所在学院备案。
七、成绩录入
1.录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
2.录入方式:网上录入。学位课及选修课的课程成绩由主讲教师在学校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录入(网址:,账号及初始密码均为本人工号)。必修环节或者由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定考核的课程成绩,由各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后录入系统。
八、材料存档
1.各课程材料由开课学院或开课班级所在学院存档;
2.课程存档材料主要包括:①课程考勤表;②考试试题空白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③任课教师从系统打印并签字的成绩单;④按学号排列的学生答卷或课程考查材料等。
研究生学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