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学位点审核,全校共申报98项。为了确保立项结果的公平公正,研究生学院遵循回避原则,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共有48项获得立项(附件1)。其中,理工科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6项,文科一般项目12项。现就项目立项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周期
2018年5月—2019年5月。
二、经费预算
立项资助类别与申报书不一致的项目,以及申报书所列经费预算支出科目不符合文件规定的项目,须重新做好经费预算(模板见附件2),并经指导教师、学位点及研究生学院审核同意后执行。调整之后的经费预算表于2018年5月29日前交研究生学院存档。
三、经费使用
1.项目启动资金不超过资助金额的70%,剩余资助资金待项目结题后方可报销;
2.项目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最终确定的经费预算执行;
3.项目研究经费使用须征得导师同意,方可执行;
4.经费发票须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及学位点主管领导签字后,连研究生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报销人的联系电话)及报销汇总表(附件3,可按照模板手写)交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才能到学校计财处办理报账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研究工作任务;
2.研究生学院拟定于2018年11月中旬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应标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资助”。
研究生学院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