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佛科院研〔2016〕5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学院于2018年4月4日组织专家对2016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进行结题评审。经专家组审核,共有21项通过鉴定准予结题,17项终止,1项因负责人休学、待复学后再结题,具体结果见附件1。
现将本次延期项目经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二、报销范围
论文版面费、软件、实验耗材、参考书、加工费(作品制作、组装)、报名费、咨询费(专家咨询、培训)、差旅费等。
三、报销程序
1.票据粘贴:准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分类整理票据,按发票类型分别汇总票据的数量及金额;
2.发票签字:每张发票背面和出差审批单须有项目负责人和指导导师签名。
3.票据提交:项目负责人将发票连同研究生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报销人的联系电话)交仙溪校区A1-216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审核;
4.发票报销:项目负责人持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同意的发票到学校计财处报账。
四、其他事项
1.准予结题的项目方可报销项目余款;
2.终止的项目按文件规定,不再拨付余款;
3.各学位点须将本通知转发至相关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益军,联系电话:0757-85517241。
附件1:《2016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