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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及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学位点、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佛科院研〔2016〕5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学院于2018年4月4日组织专家对2016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进行结题评审。经专家组审核,共有21项通过鉴定准予结题,17项终止,1项因负责人休学、待复学后再结题,具体结果见附件1。

现将本次延期项目经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二、报销范围

论文版面费、软件、实验耗材、参考书、加工费(作品制作、组装)、报名费、咨询费(专家咨询、培训)、差旅费等。

三、报销程序

1.票据粘贴:准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分类整理票据,按发票类型分别汇总票据的数量及金额;

2.发票签字:每张发票背面和出差审批单须有项目负责人和指导导师签名。

3.票据提交:项目负责人将发票连同研究生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报销人的联系电话)交仙溪校区A1-216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审核;

4.发票报销:项目负责人持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同意的发票到学校计财处报账。

四、其他事项

1.准予结题的项目方可报销项目余款;

2.终止的项目按文件规定,不再拨付余款;

3.各学位点须将本通知转发至相关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益军,联系电话:0757-85517241。

附件1:《2016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8年4月9日

附件1:2016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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