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点:
经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开题时间略作调整,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遴选、培训
1.遴选。各学位点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手册》(附件1)有关兼职导师条件遴选兼职导师,新增兼职导师须填写《兼职导师审批表》(附件2),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填写《学位点兼职导师汇总表》(附件3),各专业学位点应于9月10日前完成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岗位培训及交流会,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会以学位点为单位召开,由学位点自行组织举办。请各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务必通知每位兼职导师参会并签到,会上颁发兼职导师聘书,培训影像等资料存档。
(2)培训主要内容如下: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办法的学位授予相关文件、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业学位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见《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手册》。
(3)培训会后,各学位点与校外兼职导师签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工作合约书》(附件4)并颁发兼职导师聘书。
二、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手册》有关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各学位点组织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实践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0.5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年。各学位点根据以上规定结合本专业实践特点,确定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各专业领域实践时间从7月5日开始。
2.专业实践单位:原则上必须是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或佛山基地创新培养示范点,非以上要求单位,按照《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第5条处理。
3.实践具体要求:
(1)动员及培训。各学位点组织专业实践动员大会,做好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前必须购买意外保险。
(2)确定专业实践计划。在校内导师和兼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制定个人的具体实践计划,填写完成《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附件5)专业实践报告中专业实践计划部分内容。
(3)专业实践实施。研究生进入基地,按照专业实践计划要求,在兼职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实践。
(4)专业实践考核。在2018年第10周前进行,研究生提交相关业绩成果资料,接受考核小组考核。
4.实践纪律要求: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正常教学活动,研究生及实践指导教师必须遵守我校相关管理制度,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会不定期巡查专业实践执行情况。研究生在实践期间,应结合每日工作内容完成电子版《研究生专业实践日志》(附件6)填写及上报,各学院汇总后于下月6号前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日志》每月篇数不得少于实践期间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数,研究生学院根据日志篇数核算并下发校级助学金。
三、开题及中期考核时间
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时间为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第4周,中期考核时间为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第6周,请各专业学位点通知相关研究生并按照此时间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人:甘作为,联系电话:82776576(内码:8576),
附件2、3纸质材料各1份于7月10日前上交研究生学院,电子版发送至21261500@qq.com。
附件:
1.《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手册》
2.《兼职导师审批表》
3.《学位点兼职导师汇总表》
4.《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工作合约书》
5.《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
6.《研究生专业实践日志》
研究生学院
201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