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及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4】8号)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年立项的省级示范基地、省级其他项目、省级学术论坛、省级暑期学校、校级教改项目、校级示范课程、校级示范基地等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工作要求
(一)结题办法。由项目所在学位点负责组织统筹完成,研究生学院进行监督审核。项目组应邀请至少五位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结题检查或进行函评。
(二)结题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
1.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项目建设进展、主要措施和具体示范性作用的创新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或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材料报送
1.向学校报送材料:
①属于省级项目的,提交:《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附件2)、《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实证支撑材料(含成果材料)等。
②属于校级项目的,提交:《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4)、实证支撑材料(含成果材料)等。
以上材料分别报送纸质稿1式3份,电子稿发至21261500@qq.com。
2.向广东省教育厅报送材料:对于省级项目,学校对各项目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后,将检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时间安排
1.各项目完成结题:2016年11月25日~12月25日。
2.向学校报送材料:2016年12月28日下午5:00止。
3.向省厅报送材料:网上填报届时按省厅通知要求进行。
五、其他事项
1.各项目所在学位点要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结题验收做到数据准确、材料能真实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取得成果。
2.提交结题材料截至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下午5:00。
不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申请撤销或中止的项目,经费将收回。
凡需延期的项目提交申请书,说明延期理由,填写延期申请表,项目组负责人签字。纸质版一式二份交研究生学院,只能延期半年,报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才能执行。
3.项目抓紧时间报账,以财务截止报帐通知日期为止。
项目专项经费编号:gs1006
4.其他未尽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研究生学院培养科(本部行政楼206B室)
甘老师 82776576、13612507829 21261500@qq.com
附件1:201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情况表(省、校级)
附件2: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省级项目填写)
附件3: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省级项目填写)
附件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校级项目填写)
培养科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