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相关班级:
根据《研究生业务相关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佛科院研【2015】5号文)规定,现就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培养经费报账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账对象、范围及限额
1.报账对象:2014级、2015级在校研究生;
研究生按计财处规定格式粘贴票据并签字→导师签字→学位点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并汇总(用表格汇总所有学生报销数目)→学位点所在学院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研究生学院负责人签字
三、相关说明
1.研究生学院每年只受理报销一次,本年度受理时间为10月20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学位点务必通知各班级研究生收集好发票后按照程序办理报销。
2.各学位点教务秘书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并做好每生实际报销金额登记,教务秘书如因工作需要换岗的,需做好相关登记记录(本次及之前)的移交并上交一份研究生学院备案。
3.因学校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200.fosu.edu.cn)系统功能升级,现要求研究生在报帐前必须录入本人论文发表情况等相关信息,该信息将作为研究生培养经费报账、自由探索基金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等的审核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确保所填信息真实,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研究生本人需承担相应后果。
研究生学院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