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相关学院:
根据研究生处教学工作相关安排,现将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课程排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排课
《综合英语》、《自然辩证法概论》、《高等工程数学(上)》、《数值分析》、《数学物理方程》等五门公共课的上课时间、课室安排由研究生处协调统一排定(课程表见附件1)。
二、其他课程排课
1.各学院开设的其他课程(含学位课、非学位课及必修环节课程,参见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由各学院排定上课时间(请注意错开已排好的公共课的时间),课室可安排在本学院可以自主使用的地方(如学院会议室、系办公室、实验室、机房等,需注明名称及房号)或本部会通楼416(学硕专用)、会通楼414(专硕专用)和北院实验楼201三个研究生公用课室(但要与可能共用的学院提前协调好,避免冲突)。
2.各学院应最终确定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并通知到位(务必注意跟任课教师承担的本科生课程排课时间错开)。
3.2016年秋季学期上课周次为:第3-16周。各学院要兼顾课程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现有教学资源统筹排课,避免4节连上的安排。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原则上周三下午不排课。
4.要确保课表信息(课程、任课教师、教室、班级、时间)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要漏排2016年秋季开出的所有课程(包括学位课、非学位课及必修环节课程)。课程信息排定后原则上不再作调整。
5.各学院于9月14日(新学期第二周周三)下班前将最终排好的课表(附件1)电子稿发到:298056005@qq.com,纸质稿须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处录入研究生教务系统。同时,将课程表发给任课教师及各班级。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的说明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环节的管理,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已于2016年春季学期正式开启运作。经过一个学期的听课、巡查,发现不少任课教师调课未经正常手续审批、私下随意调时间、调课室的现象比较严重(甚至随意取消原有课程教学安排)、课程调课频繁且调课后未予补上、不按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进度、正常授课时间安排学生自习等情况。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各学位点、相关开课学院须对教学秩序进行严格管理,学校也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加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试行)》(佛科院研〔2015〕9号)、《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规定》(佛科院教〔2014〕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各类教学差错、教学事故作出认定和处理)。
四、关于教材选用的说明
由于研究生课程教材用书量较少、选修课程较分散,建议各学科专业可以通过引导班级自行网购或印制自编讲义等方式解决,不再统一组织教材征订工作。
联系人:罗清 联系电话:82771159(3159)
附件1: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2016年秋季学期课程表(已排好公共课)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