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8〕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附件1)。
二、结题条件
所有结题成果均须在项目立项后取得,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署名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为第二署名人、导师为第一署名人)或其他项目组成员。论文应标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资助”。结题须获得与项目相关的以下研究成果:
1.授权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发明专利只需正式受理。
2.公开发表论文。
其中:重点项目须取得以上成果中的两项及以上,一般项目须取得以上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重点项目结题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北大核心期刊或被SCI、EI收录的论文,则其结题成果只须有一篇论文即可。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结题流程
1.自查总结: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审批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交指导教师及所在学位点审核。
2.导师及学位点审核:指导教师及学位点按照文件要求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填写审核意见及《2020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3.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组织对各学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各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四、材料提交
1.学位点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00前统一将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A1-218室),电子版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yjsxyjw@fosu.edu.cn。
2.每个项目的电子版结题材料,按照“结题审批表、符合结题条件的研究成果”的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件内提交。文档命名格式为“学科/专业领域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不符合结题条件的成果切勿提交。
五、其他事项
1.各学位点需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题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并严格审核结项材料;
2.结题相关材料以学位点为单位提交,不受理个人提交;
3.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附件4);
4.仅录用、未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5.未按时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按擅自终止研究处理,并追回全部资助款项;
6.经费报销事宜于项目结题后另行通知。
附件:
1.2020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审批表;
3.2020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
4.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终止)申请表。
研究生学院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