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佛科院研[2014]3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14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下表。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单位:名)
学科 |
一等奖学金名额 15% |
二等奖学金名额 30% |
三等奖学金名额 55% |
机械工程(7人) |
1 |
2 |
4 |
兽医学(16人) |
2 |
5 |
9 |
土木工程(11人) |
2 |
3 |
6 |
合计 |
5 |
10 |
19 |
注:兽医学、土木工程一等奖学金名额计算数字分别为2.40、1.65,四舍五入后名额均为2,同时考虑到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兽医学,故两者一等奖学金名额最终均为2。
二、申请对象
全体2014级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第四条和第五条(见附件1)。
四、推荐评审程序
1.学院制订实施细则:各学院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制定本学院评审推荐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并及时向研究生公布。
2.审核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按照学院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学院严格对照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
3.推荐评审参考条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高校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61号)要求,我校应于11月初完成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因我校是首届且均为刚刚入学新生,无法正确、全面评价学生学业,经请示省厅助学办,同意此项工作延至1月份完成,推荐评审时主要参考以下条件:
(1)本学期学业成绩;
(2)参考其入学成绩、录取志愿、毕业学校以及进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之前取得的业绩成果等。
各学科根据以上条件确定本学科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和原始材料、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于2015年1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4.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研究生处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