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8]3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了2019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结果见附件1。结题验收后续经费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概况
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 |
立项数 |
结题数 |
延期数 |
终止数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 |
6 |
2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6 |
13 |
0 |
3 |
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 |
3 |
2 |
1 |
0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15 |
8 |
6 |
1 |
人文与教育学院 |
15 |
8 |
0 |
7 |
总计 |
60 |
37 |
9 |
14 |
各学位点应及时对本学位点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于有突出成效的典型项目及时进行宣传;对于结题数较少、延期/终止数较多的,及时查找原因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影响下次立项率。
二、经费报销
(一)报销时间
应届毕业生:即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
非应届毕业生: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报销原则
1.项目经费报销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与经费预算实报实销。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费报销在不聚集、不扎堆的前提下进行。
(三)报销程序
1.整理票据:准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及预算,分类整理票据,按发票类型分别汇总票据的数量及金额(发票汇总表见附件2,可按照模板手写)。
2.指导教师及学位点初审:指导教师及学位点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发票并签字。
3.票据提交:各项目负责人将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连同研究生证复印件(写上联系电话),交所在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
4.研究生学院审核: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学院(仙溪校区A1-218)审核。
5.发票报账: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代各项目负责人,或将发票发予各项目负责人,持研究生学院审核同意的发票到学校计财处报账。
(四)其他事项
1.准予结题的项目方可报销项目余款。
2.终止的项目按文件规定,学校不再拨付余款。
3.延期项目的余款暂停拨付,待2020年下半年结题通过后方可报账。
4.每张发票均须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及学位点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5.符合文件规定及预算的差旅费报销,须附会议通知/邀请函;书籍费须附购书清单及报增单。
附件:1.2019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2.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经费报销发票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