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所在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4号)(附件1)及《研究生奖助管理及评优工作实施办法》(佛科院研[2017]6号(附件2)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18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
现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人数是496人,在校研究生人数491人,可参评人数为489人,具体的名额分配如下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单位:名)
学位点 |
年级 |
在校研究生人数 |
一等奖学金(比例20%) |
二等奖学金(比例35%) |
三等奖学金 (比例45%) |
机械工程 |
2016 |
11 |
2 |
4 |
5 |
2017 |
19 |
4 |
7 |
8 |
|
2018 |
24 |
5 |
8 |
11 |
|
土木工程 |
2016 |
17 |
3 |
6 |
8 |
2017 |
20 |
4 |
7 |
9 |
|
2018 |
21 |
4 |
7 |
10 |
|
兽医学 |
2016 |
21 |
4 |
7 |
10 |
2017 |
18 |
4 |
6 |
8 |
|
2018 |
24 |
5 |
8 |
11 |
|
工程硕士 (控制工程) |
2017 |
34 |
7 |
12 |
15 |
2018 |
78 |
16 |
27 |
35 |
|
教育硕士 |
2017 |
32 |
7 |
11 |
14 |
2018 |
55 |
11 |
19 |
25 |
|
农业硕士 |
2017 |
33 |
7 |
11 |
15 |
2018 |
82 |
16 |
29 |
37 |
|
小计 |
489 |
99 |
169 |
221 |
注:2016级土木工程张峥、刘泽乾等2人延长学年,2017级兽医学陈聪培、2017学科教学(语文)江翠芬、2017土木工程闫艳、2016机械吴淑婷(休学当年已参评)、2018学科教学(英语)卢秋霞等5人休学,以上7人不在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范围。
二、申请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在校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的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予申请:
1.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2.在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3.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重修者;
4.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考试作弊者。
四、推荐评审程序
1.学位点成立评审小组:各学位点所在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位点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包括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等。
2.审核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按照学位点要求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位点严格对照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
3.学位点评审:各学位点在评审前应结合各学科或专业领域特点制定本学位点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实施细则主要参考以下业绩条件确定奖励等级:
(1)一年级研究生新生,主要参考其入学成绩(含初试及复试成绩,可综合折算)、录取志愿、毕业学校以及进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之前取得的业绩成果等。
(2)二、三年级研究生,主要参考其学习成绩排名情况、科研产出(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主持或参与项目等)情况、科技竞赛或文体赛事获奖情况、综合表现情况等。
4.各学位点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组织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等级指标数推荐排序。拟推荐名单在所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4)和学位点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5.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位点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结果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85517242。
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