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所在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JN江南官方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JN江南研〔2024〕9号)的相关要求(各学院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色分类制定导师遴选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JN江南官方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中有关研究生导师遴选相关条件的教师,均可向学位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遴选范围
尚未获得我校现有招生学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1.请各申请人(含直接认定人员)向学位点所在学院提交《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3)、《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4)、《202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条件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由学位点所在学院负责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时间
各学位点所在学院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3)、《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4)及其支撑材料和《202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条件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yjsxy@fosu.edu.cn,《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2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条件审核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科。
五、其他
1.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一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导师,若需申请两个及以上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导师资格,则须同时满足所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资格条件,且相关成果不能重复统计。且须学位点间充分沟通,保证不影响评估。
2.校外兼职导师申请独立招生的,须由学位点所在学院协调配备全职在岗的校内协助导师,需签署校外兼职导师、校内协助导师、学位点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四方协议(附件6)。
3.用于申请导师资格的相关项目及科研成果分级按照我校科研成果分类评价方案执行。执行期在近五年的科研项目均可视为符合遴选要求。
联系人:施玉青 联系电话:85517240
附件:1.JN江南官方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4.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 5.202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条件审核情况一览表
6.校外兼职导师研究生培养四方协议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