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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2022级研究生: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佛科院研〔202118)(以下简称新奖助办法)文件规定,经用工部门申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开展本学年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及面试

1.本次“三助一辅”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是根据新奖助办法首次实施,体现“奖优扶困”,鼓励研究生通过“三助一辅”岗位补贴学习生活支出。因新奖助办法从2022级研究生开始实施,故本次“三助一辅”岗位(见附件1)申请对象原则上为2022级研究生。

申请竞岗的研究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及岗位职责要求,于920日前上一门式系统提交申请。

2.用工单位应按照新奖助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要求审核申请人情况,并组织面试,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各用工单位请于926日下班前上一门式系统填报面试结果。

二、公示及上岗

研究生学院将聘用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上岗通知,用工单位方可安排研究生工作。

三、监督与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三助一辅”岗位的监督和规范管理,研究生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从本学年开始,研究生学院将为每位助管和兼职辅导员(以下称工作人员)制作工作证,每位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用工单位需将工作人员的用工时间段安排发给研究生学院备案,各工作人员到岗后须如实登记岗位工作状况,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将随时督查工作人员的到岗及持证情况。

3.凡查证工作人员不持证上岗或岗位工作状况记录失实2次及以上,研究生学院将解聘相关工作人员,核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用工指标。

4.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异的工作人员,各用工单位可在每月考核表中评其为“优秀”(各单位限1名)。在学年末,研究生学院将结合单位考核意见、日常管理与监督情况,对“三助一辅”岗位中表现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宣传。

 

 附件1.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情况表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佛科院研〔202118)

 

 

研究生学院

2022年915

附件1: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情况表

      2:  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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