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盖章事项的通》(粤教助函〔2018〕45号)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实施办法》(佛科院研〔2019〕5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资助政策和认定工作的宣传
各学位点所在学院要广泛正确宣传广东省对研究生的资助政策,让研究生(尤其是研究生新生)及其家长了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相关事项,包括文件精神、认定需准备的材料、认定程序、认定结果的应用等。
二、参加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内容需打印在同一张纸上,须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填信息属实。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相关情况栏打勾);
3.各类佐证材料:如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孤儿福利证或佐证等。
请拟参加认定的研究生填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并按表内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学校将根据广东省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安排,9月启动正式认定程序。具体认定时间及工作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3.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实施办法》(佛科院研〔2019〕5号)
研究生学院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