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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函》的通知

有关学位点:

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函》(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新增佛山基地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遴选范围:机械工程、工程(控制工程)硕士、土木工程、兽医学、农业硕士等5个学位点。

2.新增佛山基地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条件:

1)必须是佛山企业,从事佛山主要产业。

2)必须与所在高校具体导师有产学研合作项目。

3)具备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研发队伍,研发投入充足,有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研究项目。

3.其他:联系人,黄新雨,15918062838,有关申报要求及工作流程、优惠条件请参阅附件,12月13日前上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事关重大,请以上学位点(含跨学院学位点)务必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每位导师。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函》及申报表格

附件(点击下载)

研究生学院

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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