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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学院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学工通知

关于开展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2018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9-01-09

为了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主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佛科院学[2018]7号),对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2018年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

一、班主任考核方式与内容

班主任考核每年年末进行,考核实施评分制,考核成绩由学院评议(占30%)和学生评议(占70%)两部分组成,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并作为班主任聘用和评优的依据。考核结果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列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当年年度工作考核、评奖评优和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学院评议

1. 班主任向学院党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对本人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总结和评价。工作总结电子版于2019年1月11日前发到fs83961115@163.com,《班主任工作手册》及参加班主任工作的相关材料于2019年1月11日11:00前交B4-103学院学工办。

2. 学院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系支部书记、辅导员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根据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为班主任2018年度工作态度、个人素质、思想教育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评议内容见《班主任考核评价表》。

(二)学生评议

学院学工办负责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在易班平台上对班主任进行评议,评议内容为班主任本年度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开展学生谈心谈话等内容,具体评议内容见《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

二、考核结果公示

学院党委将考核结果于1月16日前在学院网站、教工QQ群、微信群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

 

附件:《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佛科院学[2018]7号)

 

 

中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党委

2019年1月9日

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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