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0
各学位点: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佛科院研〔2018〕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分配情况
依据《教育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说明》的指导思想,并按照2020年1月6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同时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佛山基地招生计划安排原则、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支持粤港澳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新增计划安排原则等要求,计算得出各学位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各学位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一览表
学位点 |
常规计划(人) |
佛山基地计划(人) |
总计划(人) |
机械工程 |
21 |
0 |
21 |
兽医学 |
22 |
0 |
22 |
土木工程 |
21 |
0 |
21 |
光学工程 |
15 |
0 |
1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6 |
0 |
16 |
畜牧学 |
13 |
0 |
13 |
教育硕士 |
110 |
0 |
110 |
电子信息硕士 |
65 |
40 |
105 |
农业硕士 |
62 |
46 |
108 |
兽医硕士 |
67 |
3 |
70 |
国际商务硕士 |
62 |
0 |
62 |
2.学校可根据全校招生情况动态调整各学位点招生计划,调整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说明按《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办法》执行(因疫情防控原因,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将根据上级安排按比例相应顺延,具体以研究生学院另行通知为准)。
二、有关工作及其要求
1.因4月1日前须将各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上报省厅,请教育硕士、农业硕士等相关学位点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尽快确定本学位点各专业领域具体的招生计划,并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研究生学院。注意: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总和不得超过下达给本学位点总的招生计划数。
2.2020年分配的招生总计划包含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招生计划,相关学位点应分配给已对接成功的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团队)。具体事宜可咨询佛山基地中心办公室。
3.如若广东省教育厅有追加招生计划至我校,追加的计划按《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中的分配方法和佛山基地指标的分配原则,另行下达至各学位点。
4.为确保质量,本年度各学位点每位研究生导师实际指导研究生人数建议学硕最多为2人,专硕原则上不超过3人。
5.各学位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节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将统一收回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办法按《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办法》执行(因疫情防控原因,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将根据上级安排按比例相应顺延,具体以研究生学院另行通知为准)。
研究生学院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