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1
各学位点: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8]11号,附件1)文件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导师资格遴选
(一)条件
凡符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中有关研究生导师遴选相关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位点提出申请,遴选时各学位点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相关要求,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二)范围
尚未获得我校现有11个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
(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向所在学位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供学位点审核。
2.学位点审核
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点制定的实施细则负责审核导师资格,包括核实申请人资料是否符合条件、受理有关疑义及投诉。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申请人资料以及通过后的名单在所在学位点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批
研究生学院汇总各学位点导师资格申请名单,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一周后正式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招生资格审核
(一)审核条件
1.申请2020年招生的在岗硕导,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获准延期退休的超龄导师,也可申请招生资格审核。
2.硕导招生应具备的条件应符合各学位点招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要求。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向学位点提出对应类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年度招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认真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限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具有本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导名单,连同硕士生招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一并报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复核。研究生学院根据各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细则,复核各学位点本年度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并公布结果。
三、其他
1.各学位点应结合现有导师队伍情况和2020年拟招研究生数量,根据条件开展本次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能按要求为2020级研究生配备合格的导师,保障培养质量。
2.每名导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和一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超过的,须不同学位点间充分沟通,保证不影响学位点评估。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应注重申请者在相应专业领域的实践经验,确保其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3.新增的导师自动列入本年度招生导师名单。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的导师方可招收2020级研究生。
4.非全职高层次人才需要配备校内第二导师,聘用时需签署高层次人才、校内第二导师、招生所属学院(或高层次人才所在学院)、研究生学院四方协议(附件3)。
5.通过研究生学院审核的新增导师,根据学位点需要可酌情提前参与部分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已经调离我校或连续三年未招收研究生的,由学位点统一汇总后提交研究生学院。
6.各学位点请于2020年4月20日16:00前将《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人一档,连同支撑材料制成一个PDF)、《2020年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2020年招生资格确认结果汇总表》(附件5)发至tcllxd@fo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导师遴选材料除汇总表外仅收取电子版,需盖章(签名)处可用电子章(电子签名)或扫描件代替。
联系人:赖小东,联系电话:85517243。
附件:
1.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
2.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非全职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培养四方协议
4.2020年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5.2020年招生资格确认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