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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学院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信息公告

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30

为了做好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为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创造良好条件,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本院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的合规性、合法性,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协调本院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二)成立复试录取纪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工作小组,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受理考生申诉。

(三)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四)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报名调剂我院学术硕士土木工程(081400)及专业硕士土木工程领域(085901)招生计划

1 报名调剂我院学术硕士土木工程(081400)及专业硕士土木工程(085901)招生计划

 

类别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是否接受调剂

预计接收调剂人数

学术学位

081400

土木工程

若干(待学校下达具体指标后公布,接收调剂的情况以调剂系统和调剂公告发布为准)

专业学位

085901

土木工程领域

若干(待学校下达具体指标后公布,接收调剂的情况以调剂系统和调剂公告发布为准)

 

四、学术硕士土木工程(081400)及专业硕士土木工程领域(085901)复试资格

复试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倍。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调剂复试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缺额计划的1.2倍。

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获得我校2023年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学硕)和土木水利专业领域(土木工程专业)复试资格(如多批次复试,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一)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硕士土木工程(081400)及专业硕士土木工程领域(085901)且达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调剂生调剂基本原则及生源要求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遴选调剂考生。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在调剂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2.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对于个别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自设专业或未列全的相近专业、个别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初试科目或未列全的初试科目,由本学位点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普通计划,没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6.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

7.其他条件参照调剂公告中调剂要求。

8.调剂考生经择优确定后,名单另行公布。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4月3日-4月4日。调剂复试时间安排详见后续调剂公告。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4月3日上午(8:30-12:00)

1.办理考生报到和复试资格审查手续。

报到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学院楼B4-246室斜对面,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3709667033)。

2. 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以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应届生还须提供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在读证明。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学院,逾期不予受理。我院审查属实后及时上报学校,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的按规定予以加分。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笔试(带无记忆功能计算器、三角板等文具)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4月3日下午2:00—4:00

考试科目: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学术硕士土木工程第1-4方向、专业硕士土木工程)  考试地点:仙溪校区C5-118。

考试科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学术硕士土木工程第5方向)考试地点:

2. 同等学力加试: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如下表:

 

 

1.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与结构

《土力学》《材料力学》

2.桥梁设计计算理论与应用

3.岩土力学与地下结构工程

4.土木工程结构防灾减灾与智能化

5.水处理理论与技术

《水处理微生物学》和《水质工程学》


(三)面试
 

时间:4月4日上午8:30开始,上午未进行完顺延至下午。

地点:仙溪校区C5-304(候考室)

仙溪校区C5-306(面试室)

仙溪校区C5-308(休息室)

笔试和面试的联系人:彭学文老师,13709667033,负责解答考生的服务工作相关的问题,不解答专业相关问题和违法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专业课笔试

笔试考核为专业课测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的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笔试教室参加考试,考生应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所有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应按座位表正确就座独自作答,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等违反考场规定的事情,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笔试考核内容参考学校或学院官网的考试大纲。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均采取闭卷方式,每门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视具体情况,我校可在入学后安排录取的同等学力考生再次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综合面试

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满分 200 分,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

1.成绩构成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问答形式进行,每一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开始时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份试题当场作答,评委会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当场记分并保存记录。

3.面试内容

英语面试采用现场口语应答和专业英语翻译两种方式;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采用复试小组老师现场随机出题,考生现场作答方式。

4.面试程序及要求

1)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签到。

2)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流程及纪律。特别提醒面试流程图:

       考生→候考区→ 面试区→ 休息区   

 注意事项:

考生须提前20分钟到候考区签到;

面试正式开始15分钟之前,须在引导老师的组织下抽签确定面试次序;

③考生面试完成后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去到休息区取回手机等物品,禁止从休息区返回候考区,否则视为违纪。

4)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并回答问题。

5.评分标准

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表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评分标准

成绩评定

优秀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45-50分

良好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40-45分

中等

理解问题尚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35-40分

差等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30-35分

(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表3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等级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30分)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30分)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30分)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30分)

人文素养与表达能力(30分)

优秀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27-30分]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27-30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27-30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27-30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27-30分]

良好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24-27分]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24-27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24-27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24-27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24-27分]

中等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21-24分]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21-24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21-24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21-24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21-24分]

及格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18-21分]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18-21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18-21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18-21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18-21分]

不及格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18分以下)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18分以下]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18分以下)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18分以下)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18分以下)

6.综合面试成绩评定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因录取名额限制,如出现被录取的最后一名和被淘汰的第一名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看初试总成绩(即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若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考生。最后可通过加试,择分数较高考生录取。

(一)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共300分,考生复试总成绩≥180分的为合格。

(二)录取原则:

1.按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2.生源不足时本学科、专业领域实行滚动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分数依次替补录取。如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安排复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二)发拟录取通知

1.研究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

2.考生须在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交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留存),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二)政治思想情况审查及调档

1.研究生学院于复试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政治思想情况审查。

2.研究生学院统一出具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档案材料可留在工作单位不调取,但考生本人、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学位点将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和档案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本学位点老师邮箱:568496773@qq.com,考生档案材料应在2023年7月15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将寄至本学位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南区,廖老师收,电话:15018446979。

(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学院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学位点复试小组:0757-83961117

(四)复试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13709667033,负责解答考生的服务工作相关的问题,不解答专业相关问题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研究生学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执行。

(六)复试交通指引

 

我校仙溪校区、江湾校区及其附近交通站点在广佛都市圈位置图

1.火车

1)考生可乘坐火车到达佛山站、佛山西站(高铁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2)考生先到达广州站、广州南站(高铁站),先选择地铁、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2.长途汽车

1)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佛山鸿运汽车站或南海汽车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2)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广州市内各汽车站,先选择地铁、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3.飞机

考生可乘坐飞机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再乘坐佛山禅城的机场大巴到佛山禅城区澜石二路的候机楼,然后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至我校江湾校区,最后乘坐242(临)公交车到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4.广佛及佛山市内交通

我校江湾校区——我校仙溪校区,公交车线路:242(临)。

佛山西站——我校仙溪校区,公交车线路:242(临)。

佛山火车站——我校仙溪校区,公交车线路:211至仙溪站。

南海汽车站——我校仙溪校区,公交车线路:211至仙溪站。

佛山火车站——我校江湾校区,公交车线路:101、109、134。

佛山鸿运汽车站——我校江湾校区,共公交车线路:121、101、134 。

广州南站——我校江湾校区,公交车线路:K6A(K6A线广州南站上客点为西出口公交站场A1站台)至同济路口站,然后转乘公交157路、166路至我校江湾校区南门,或乘坐158路到我校江湾校区北门,也可直接步行至我校江湾校区。

仙溪校区附近住宿宾馆、酒店不多,建议在江湾校区附近提前定好酒店,乘坐车辆来参加复试。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

2023 年 3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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