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各学院团委:
2015年以来,学校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团委的大力指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部署,以实施大学生“中国梦”成长工程为统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思想引领为首要任务,以服务学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巩固学校共青团工作基本面,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是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出一份力。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规定》,校团委决定对2015-2016年度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
(一)评选办法及名额
红旗团委在二级学院团委中进行评选,对应相关条件,在团委年度总结的基础上,每年评选出三个红旗团委。在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自我评议的基础上,对照相应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红旗团支部先由各团支部自评,再由学院团委组织互评,所有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均可上报。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由各级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班级民主推荐,交由学院团委审议评选、审核。其中所有推荐上报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由校团委作最终评定。凡被推荐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上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申报的事迹材料要准确、真实。
基层团支部、团干部、团员的表彰名额如下表(其中名额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计算法)。
项目 |
红旗团委 |
红旗团支部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 |
比例 |
全校二级学院团委数的25% |
全校团支部数的8% |
缴纳团费团员数的1% |
缴纳团费团员数的2% |
名额 |
3 |
35 |
131 |
262 |
其中校级机构优秀团干部按校级干部总数的10%计共占20名,优秀团员按校级干部总数的20%计共占4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红旗团委
(1)班子建设好。班子成员整体素质高,政治坚定,高效廉洁,团结进取,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0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建有服务组织和服务性实体,在所在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工作实绩党政认可,社会好评,青年受益。
(3)组织建设好。认真履行团委职责,注重加强组织建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保证团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指导下辖支部开展工作,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活跃。
(4)阵地建设好。能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活动阵地,创新服务项目,延伸团的工作手臂,做到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资源有保障。
2.红旗团支部
按《红旗团支部考评表》进行评选(见附件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不参加评选:
(1)一年级团支部有团员在团章考试中不及格、作弊、缺考的;
(2)在本年度有团员退团或缺交团费的;
(3)本年度两次期末考试其中之一不及格率文科高于4%,理工科高于5%;其中,不及格率计算公式为:
不合格人次数
不及格率= —————————————×100%;
参加考试人数×考试门数
(4)本年度有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生处处分。
(5)上交材料: 1)《红旗团支部考评表》;2)《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 班级成果册(总结册);4)
班级成绩表;5)1000字的班级事迹材料。
3.优秀团干部
(1)评选条件:
担任团内职务半年以上的团员(含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干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有交团费或在团内担任职务半年以上保留团籍的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质好,在团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并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较好的工作方法,团支部工作成绩突出;勤奋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热心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责任心强,工作主动,自觉维护校风校纪,督促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协同班委开展各项活动,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上交材料:1)《优秀团干部申报表》;2)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3)个人成绩表(可附加复印的奖状)
4.优秀团员
(1)评选条件:
明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质好;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勤奋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协助团支部搞好班风班纪建设。
(2)上交资料:1)《优秀团员申报表》;2)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3)个人成绩表(可附加复印的奖状)
二、明星社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
由社团联合会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三、相关资料的上交
请学院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并以“学院名称+五四表彰”命名在4月22日前发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纸质版材料最迟必须在4月25日前上交到校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处,逾期上交将取消评选资格。
请各机构负责人收集相关材料,并根据汇总表模板做好汇总表,于4月15日之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版交到校团委组织部处,并将电子版发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okeyuanzuzhibu@163.com
二O一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