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毕业生以创业促就业,进一步开通毕业生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苗圃区)绿色通道,放宽准入条件,现下发相关通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届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二)符合下列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包含的四种情况之一:
1.A类: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创立企业的企业法人,若非法人代表,需提供股权证明,占股比例无限制;
2.B类:尚未注册的项目,包括注册当中的项目或有注册意愿的项目,可提供其他孵化机构中创业,申请人提供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3.C类: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申请人提供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流水。
4.D类:从事个体劳动的自由职业,如作家、撰稿人、翻译、中介服务、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运营、全媒体运营、电子竞技、主播等,申请人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经院、校两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审定的文字证明材料,从事自由职业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水平。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起至2022年6月9日截止
三、申报材料
申报入驻的项目须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二)所有类别均需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届毕业生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苗圃区)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需本人签字确认,经学院审定,加盖学院行政章;
(三)D类加填《自由职业个人说明》(附件2);
(四)其他要求的佐证资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在申报截止时间内交至创业学院仙溪校区D11-142或江湾校区创业谷一站式服务大厅,电子版发至创业学院邮箱fkycyxy@163.com。
四、政策扶持与考核
(一)政策扶持
符合入驻的项目,可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1.免费使用创业谷苗圃区办公区域,按照项目成员组成一个项目一个卡座,可以根据团队情况申请适当放宽,配有水、电、网络等。
2.可免费使用园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洽谈室及休闲区等,享有和入驻基地的其他项目一样的待遇。
3.创业团队可免费享受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与企业信息管理咨询服务等。
4.孵化成功的团队,经过项目路演,合格的项目可以申请正式入驻基地。
(二)项目考核
1.对创业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创业项目每年须提交一次项目经营报告。
2.项目在基地苗圃区孵化期限为一年,期满可以申请正式入驻。
3.创业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进行项目内容的变更,如确实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期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变更,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随意变动实施内容。
4.对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创业学院有权予以撤消或中止。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