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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5

为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进行,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基本分数线

我院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应在各批次复试报到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244202979@qq.com。逾期不予受理。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的按规定予以加分。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且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

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经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以及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凡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或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5.考场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6.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密、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四、复试安排与录取办法及相关说明

(一)复试时间:2024年4月3日

(二)复试方式

学科教学(思政)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复试笔试过程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监控

(三)复试工作环节

1.办理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手续(4月3日)

2.专业课笔试(4月3日)

3.综合面试(4月3日)

(四)复试流程

学院将提前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络。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并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见附件1)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6)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考核内容、流程及相关考核标准

1.复试流程

1)总体流程

复试当天上午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课笔试,下午进行综合面试。

2)上午流程:考生报到à资格审查à专业课笔试

①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全体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②笔试:开考前20分钟,到笔试教室准备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下午流程:考生报到à面试顺序抽签à综合面试

①考生报到、面试顺序抽签:全体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到复试候考室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工作人员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

②候考: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示,在复试候考室候考。

③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由复试引领人员带领进入复试面试室。先进行英语测试,随后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④休息等待:考生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开考场。特别注意:面试结束后,严禁考生离去后返回复试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2.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不计入总分)。总分为30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详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笔试流程:

①签到(持个人有效证件及《复试凭证》)

②闭卷考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为考生现场抽取试题、考官可用英语提问,考生按要求应答。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考官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进行考查。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两项成绩相加而成。

面试流程:

①候考室签到(持个人有效证件)

②领取《复试综合面试记录纸》核对资料

③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④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

注意:①在候考室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面试完毕的考生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②面试期间建议自备水、点心,以免等待时间过长。

3.面试评分标准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表1和表2。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表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评分标准

成绩评定

优秀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45-50分

良好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40-45分

中等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35-40分

及格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30-35分

不及格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30分以下

表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等级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50分)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40分)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30分)

表达能力与社交礼仪(20分)

心理素质(10分)

优秀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45-50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36-40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27-30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18-20分)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9-10分)

良好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40-45分)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32-36分)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24-27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16-18分)

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8-9分)

中等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35-40分)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28-32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21-24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14-16分)

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7-8分)

及格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30-35分)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24-28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18-21分)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12-14分)

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6-7分)

不及格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30分以下)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24分以下)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18分以下)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12分以下)

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6分以下)

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

其中: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00分。

2.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各批次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2)因录取名额限制,当出现被录取的最后一名和被淘汰的第一名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原则上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先后按考生的业务课1、业务课2、外国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体检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复试全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表原件或扫描件至拟录取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的邮箱,原件在入学后提交至学院留存。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材料命名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邮箱地址:244202979@qq.com;

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钟老师,13660755353。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按照后续发布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执行。

(一)调剂要求

1.符合我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4年国家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满足学院调剂公告对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

5.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程序

1.学院提前发布调剂公告,调剂公告会明确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接受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以及复试时间等具体信息(学院调剂公告、复试及录取信息,请进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硕士生教育-招生公告查阅)

2.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招生代码11847)。

3.学院根据复试比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系统查看通知。

4.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6.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三)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学科教学(思政)调剂报名时间以学院调剂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七、其他

实施细则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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