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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兽医学位点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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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本学位点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上,采用现场考核方式开展2023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本学位点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复试录取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本学院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成立兽医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兽医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完成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协调解决学位点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解释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组织并随机抽取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教师进行复试专业课基础测试、面试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协调本学位点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成立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受理考生申诉。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

兽医学位点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或拍照后,按照通知要求发送至学院。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的按规定予以加分。

四、兽医学位点招生计划

参照兽医各批次复试公告。

五、兽医学位点复试资格

1. 资格条件:

(1)初试成绩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2)调剂生初试成绩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初试科目与兽医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2. 复试考生名单另行公布。

六、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1. 复试工作时间:参照兽医各批次复试公告。

2.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若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时,接收调剂生。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请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公布。

3、调剂基本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时,才启动调剂复试(视调剂生源情况可能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

2)调剂生源充足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接受调剂,确定考生参加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是否确认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源要求

参加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

(4)其他调剂参照兽医学各批次复试公告要求。对于个别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自设专业或未列全的相近专业,由本学位点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根据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选取。

5、调剂考生经择优确定后,名单另行公布。

七、复试流程

复试程序为:1)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2)复试(包括笔试、面试);(3)公布复试结果排名和拟录取名单;(4)体检;(5)政审;(6)录取公示。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 复试考生报到和复试资格审查(负责人:张  晖,15979042909)

考生须在各批次复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以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应届生还须提供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在读证明。

2)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后考生要提供相应的原件,查验不实者,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3)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

2. 复试考生笔试时间和地点:参照兽医各批次复试公告。

3.复试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参照兽医各批次复试公告。

八、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200分(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

笔试由学位点根据学校规定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务及评卷工作由兽医学位点组织相关老师及工作人员在面试之前完成专业课笔试(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评卷、成绩登记与审核等工作,并交予复试工作小组保存。

笔试科目按照学校2023年兽医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考试:

兽医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家畜传染病学》。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动物生物化学》和《动物组织学与胚胎学》。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任一门低于60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地点安排在仙溪校区南区C7楼进行。

1)面试程序及要求如下:

 ① 考生签到。

 ② 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③ 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特别提醒面试路线图,禁止考生面试后返回候考区,否则视为违纪。

  考生 →  候考区  → 面试区   → 离开

2)面试试题:

① 英语能力测试:面试考生进行英语口语交流。

②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小组考官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每考生一般不超过5题)进行考查。

③ 面试成绩评定:考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分别进行打分,求得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3. 评分标准

1)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成绩根据考试科目评分标准计分。

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见表1。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见表2。

4)同等学力加试2门,总分各100分,成绩根据考试科目评分标准计分。

1.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成绩评定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45-50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40-44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35-39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30-34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30分以下

2.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30分)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30分)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30分)

人文素养与表达能力30分)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30分)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25-30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25-30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

26-30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27-30分)

政治态度端正,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28-30分)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20-24分)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

20-24分)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22-25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24-26分)

政治态度端正,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

26-27分)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15-19分)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

15-19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18-21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21-23分)

政治态度端正,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24-25分)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10-14分)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10-14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14-17分)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18-20分)

政治态度端正,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

22-23分)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10分以下)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10分以下)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14分以下)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

18分以下)

政治态度端正,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22分以下)

九、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x0.5+复试成绩x0.5

其中: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00分。

2. 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后期结合本学位点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3)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4)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英语成绩较高考生;若初试英语成绩也相同,则按考生的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最后可通过加试,择分数较高考生录取。

5)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录取时按复试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后复试批次不影响前面批次录取结果,当后复试批次有名额时,优先录取前一批次复试成绩合格但未录取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学院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公布复试排名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计分统分核分,先排名,待具体招生指标下达后按排名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复试结果和复试排名名单将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及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进行公布。

拟录取的考生需完成调剂服务系统的“待录取”确认。

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十一、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20日内向2910086791@qq.com邮箱提交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PDF或JPG格式扫描件,体检结果命名格式为“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内容包括体格常规检查、胸透以及验血等。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政治思想情况函调

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和“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165595006@qq.com邮箱,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兽医专业现实表现情况材料”,考生档案材料应于20238月23日-8月31日之间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收件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57-85505213,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南区B7-402。邮政编码:528225。

(备注:鉴于暑假期间收取快递可能出现延迟,建议各位考生于8月20日-8月31日期间投递档案,以防遗失。)

十三、调剂

若兽医学位点第一志愿录取不足,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按照后续发布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执行。

十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2.复试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胸牌。

3.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如对考试复试有异议,可向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纪检小组申诉,也可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申诉。

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校纪委监督处:0757-82988227

校研究生学院:0757-82771159

学位点复试小组:0757-85505013

4.请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5.复试联系人:张老师:15979042909;王老师:18823231143

6. 交通指引:

我校仙溪校区及其附近交通站点在广佛都市圈位置图

(1)火车

①考生可乘坐火车到达佛山站、佛山西站(高铁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②考生先到达广州站、广州南站(高铁站),先选择地铁、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2)长途汽车

①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佛山鸿运汽车站或南海汽车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②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广州市内各汽车站,先选择地铁、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3)飞机

考生可乘坐飞机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再坐大巴车在狮山机场候机楼下,然后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至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7. 住宿建议:建议住在学校周边狮山镇或大沥镇正规宾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注意:大沥镇和狮山镇离我校仙溪校区有一定距离,出发到仙溪校区需预留充足时间。

8. 复试联系人:张晖:15979042909

9. 本办法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兽医学位点负责解释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兽医学位点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