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江南·(官方)官网入口-江南 SPORTS

  • 学院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正文
学生管理

关于做好2019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553

学位点

为保证2019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7〕1号)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佛科院研〔20172号)有关要求,现将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一)基本条件: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达到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方可申请答辩:

1. 成果符合佛科院研〔20172号文件及各学科领域学位授予标准规定;

2. 通过论文盲审;

3. 学分及课程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二)时间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审核从4月10日开始,最迟提交日期为2019430日下午4点。凡不能在此时间内通过审核者,需推迟到2019年下半年申请。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以下简称答辩委员会)应由 5 名或以上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为硕士生导师,外单位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一般应具有硕士导师资格。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的校外专家须是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可列席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二)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人,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开展工作,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三、答辩流程

(一)各学科/专业领域提出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资格审定后报研究生学院核准备案。

(二)学位点至少在答辩前1周将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学位申请人,并通过网络、纸质张贴等方式发布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三)答辩。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

2.学位申请人就论文进行报告,陈述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且不少于1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随即进行提问,问答的时间也应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且不少于 15 分钟。

3.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内部会议进行评议,对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4.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后续事项

1.答辩研究生根据答辩组意见于一周内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相关材料。

2.答辩完毕后一天内,各答辩秘书将已填好的《答辩记录表》和表决票等汇总至研究生相关档案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进行审核;

4.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前,由研究生学院对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最终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抽查,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不端认定;

5.学位论文推优。本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比例是拟授予学位人数的5%。推优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可以出现空缺。

、其他

1.为确保答辩质量和水平,请各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邀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

2.各学位点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7〕1号)要求狠抓学位质量实行层层把关、终身追责,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导师、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责任。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

3.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做汇报材料ppt时请勿出现本人及导师信息;答辩ppt请于答辩前一天发给答辩秘书,答辩前随机抽取答辩顺序;

4.答辩相关费用标准参考《硕士学位论文检测、评阅与答辩费用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佛科院研〔201710 号);

5.答辩研究生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秘书,参会导师在其所指导的研究生答辩时不得发言。

6.其余规定参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佛科院研〔20172号),答辩过程须全程录音,答辩记录须严谨、真实。

联系人:赖小东;电话:85517243;地址:仙溪校区A1-218

                                 研究生学院

                                 2019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