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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院[2018]2号文件-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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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生生科院 [2018]2号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硕士研究生

补修课程的实施办法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有关通知精神及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学科领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顺利毕业,凡属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补修相应课程。现将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的实施办法制定如下:

一、同等学力与跨专业认定

1.同等学力认定: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跨专业认定:是指超越原专业界限,从事其他专业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1)兽医学(兽医)跨专业定义:凡本科就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兽医、兽医公共卫生、动植物检疫、中兽医、动物药学(参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本科专业目录)之外专业的兽医学(兽医)硕士研究生。

(2)畜牧学跨专业定义:凡本科就读动物科学、畜牧兽医、畜牧之外专业的畜牧学硕士研究生。

(3)农业硕士(养殖或畜牧领域)跨专业定义:凡本科就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兽医之外专业的农业硕士(养殖或畜牧领域)硕士研究生。

(4)农业硕士(渔业或渔业发展领域)跨专业定义:凡本科就读淡水渔业、海水养殖、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水产养殖教育、水生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兽医之外专业的农业硕士(渔业或渔业发展领域)硕士研究生。

二、需补修的课程

1. 根据各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要求的预备课程进行补修,具体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补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应取得60分以上方能毕业。

2. 凡本科期间已修读上述预备课程的,并提供本科期间上述课程成绩单(需有原单位有关部门盖章证明),可免修该课程。

三、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5月7日

附件:生科院[2018]2号文件-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