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及《“推优”办法的解释》的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 各学院应认真学习《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及《“推优”办法的解释》(附件2),按照办法中的要求严格公正地做好优秀团员的推荐工作。
2. “推优”工作中表格的填写,需严格按“填表说明”(附件3)填写。
3. 校团委组织部在本学期值班时间均接受该工作的处理。
4. 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做好工作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对象登记表》、《‘推优’会议记录表》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推优’名单汇总表》三份表格的纸质版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名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校团委值班室。另外,电子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推优’名单汇总表》需在纸质版上交前发至校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温录亮:15818090211
蓝 宝:15728275493
陆志星:13690492679
电子邮箱:fokeyuanzuzhibu@163.com
值班室地址:学生活动中心D11-130(仙溪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205(江湾校区)
附件1:佛科院团〔2017〕2号-附件《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共青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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