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校领导指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在新学期第二周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遗漏、重实效”的要求,对实验室的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检查,进一步健全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校实验室,内容包括: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实验室环境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检查时间(2月19日-21日)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人员,分校区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程序如下:
1. 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2.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院自查报告和记录、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 实施现场检查:参照教育部文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
联系人:黄志青(0757-83985121)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