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2014年实验室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报》及《关于2016年实验室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报》,我处将对2014年实验室开放创新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及2016年实验室开放创新基金项目(一般项目)(详见附件2)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时间:在2016年11月3日前结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须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书面申请延期。结题材料统一送交实验室管理科黄老师。
2.结题验收:按《实验室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佛科院设备〔2012〕3号)及责任书(协议书)的相关要求进行,其中重点项目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统一进行验收。
3.项目经费:一般项目经费已下拨到各相应学院,验收合格后按计财处要求统一由学院领导签批后报账;重点项目经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使用。
特此通知,请各知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