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为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学校发布了《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关于2020春季学期教职员工返校安排的通知》(佛科院办〔2020〕14号)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关于2020春季学期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安排错峰出行的补充通知》(佛科院办〔2020〕15号),根据通知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定了《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实验室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请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遵照执行,共同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科研实验室使用须提前24小时通过OA申请协同流程:使用人——实验室负责人审批——二级学院书记(或科研机构负责人)审批——科技处审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级学院须在3月6日前把实验室人员值班表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值班人员进入实验室不需要审批,但须填写每日实验室使用登记表上报。
联系人:黄志青。联系电话:83960796。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shebei@fos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