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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领导指示,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发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见附件1)转发至各二级学院(部门),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紧急通知中的要求,立即开展相关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为:

一、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2)对本学院(部门)实验室立即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实验项目,进行记录和整改,并按要求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

较大安全风险的实验项目指实验活动参照《风险分析、风险评级结果的表达》风险评级达到橙色以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所有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006年)》(附件4)中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活动在开展前必须进行安全审查与备案。

2.使用危险化学品及药品的实验项目: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剧毒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同位素等的实验项目;

3.其他高风险物品及操作。

各二级学院(部门)针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实验项目,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评估细则和填报表格稍后另行发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本学期末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中,将重点检查相关风险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须立即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自查大型精密仪器和实验项目相关的操作规程是否制定、是否规范。如未制定或不完善须马上整改,本学期末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将重点检查该项。

三、针对本学院(部门)专业特性,积极做好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自查有无针对学科特点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对进入实验室操作的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培训。相关预案和培训记录、总结等文档须整理归档,本学期末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将重点检查该项。

各二级学院(部门)需在2019年12月20日前将填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仙溪校区A4综合楼2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hebei@fosu.edu.cn。联系人:黄志青,联系电话:83960796。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006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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