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与监控科〔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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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我校各级党政负责人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促使学校各级党政负责人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第一线的现实状况,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各级党政负责人听课制度的规定》(佛科院教〔2017〕39号)等相关听课制度的规定,我校各级党政负责人应开展听课工作。
一、听课时数
1.校级党政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主管教学的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教务处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2.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系(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主管教学院长、系(部)主任和支部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3.学校党政机关、教辅部门处级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4.各级党政负责人可参加各二级学院公开课,公开课的具体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和课程名称等详情请查看附件1。
5.各级党政负责人可随机推门听课,但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作示意说明,授课教师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二、听课时间
即日-5月21日为集中听课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此时段完成的,也可选择本学期其他时间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各级党政负责人听课必须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听课表》(附件2),校级党政负责人及学校党政机关、教辅部门处级负责人听课后填好该表直接交教务处存档;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与监控科,办公地点:仙溪校区A1-316。
2.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听课后填好该表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存档。
3. 请自行下载打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听课表》(附件2),校级党政负责人及学校党政机关、教辅部门处级负责人亦可到教务处A1-316领取,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系(部)负责人的《听课表》亦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
4.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听课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
2.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听课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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