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办〔2014〕2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经学院初评、评审专家组会议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拟同意将“食品质量与安全、车辆工程、交通工程、社会工作、音乐学”等5个专业增设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并将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备案,现将有关材料在校园网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
公示期内,若对审核结果及专业申报材料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地 址:校本部行政楼214(B)
电 话:0757-83966586(8386)
附件1:“食品质量与安全、车辆工程、交通工程、社会工作、音乐学”审核结果
教 务 处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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