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有调剂指标: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00)若干、材料与化工专业材料工程领域(085601)若干,欢迎有意愿的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6日00:00,调剂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7日08:00。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3年国家分数线)。
3、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报考专业领域包括: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02机械工程、0803光学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57资源与环境,为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与材料与化工专业材料工程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报考专业领域包括: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02机械工程、0803光学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57资源与环境,为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4、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初试科目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的其他工科类专业可视为本专业相近专业。
5、对于个别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自设专业或未列全的相近专业,由本学位点招生领导小组再行集体研究决定。
6、根据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选取。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考生,相同专业优先考虑。
具体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复试详细流程请查阅《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官网公告。
四、注意事项
1、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本专业将实行滚动调剂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调剂报名阶段,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原则上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若考生有强烈需求,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书须签名捺印),由学院决定是否解锁。
3、考生在收到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院录取。
4、学院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院拟录取通知后又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确有必要解锁的,须经学院研究决定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并提交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联系电话
叶老师:13726678743
李老师:18825176062
《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学院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