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校学生处决定开展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六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希望各班级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1.通过大学生发现身边榜样,引导青年学生重新认识同龄人的生存状态和价值追求,从全新的角度展现当代大学生青春风采。
2.通过本次活动,弘扬“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全校掀起勇于挑战困难、坚持自强不息精神品质的热潮。
二、活动内容
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荐候选人,评选出校级“自强之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处
协办单位: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承办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四、参评对象
1.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已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70分以上)。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无诚信不良记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5.有远大理想,身处逆境,自强不息,勇于进取。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个人成就。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
1.班级自评:各班级在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间内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每个班级可推荐一人,评选形式自定。
2.院级评选:学院根据各班级推选的人选,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2人,并上报学校,作为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
具体上交的材料及时间如下:
4月28日前:收集“《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审批表》(附录1),2000字的事迹报告材料一份、生活照一张、 3分30秒VCR视频和演讲PPT至邮箱505762123@qq.com,同期各班候选人本人亲自将纸质文档的方式提交到基础楼一楼理学院学工办134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弃权。各候选人如有佐证材料,如媒体报道、获奖证书证明、碟片等可同时上报复印件。
3. 评选晚会:“自强之星评选大会”将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奖项和奖金具体如下:
“校级自强之星一等奖”1名
“校级自强之星二等奖”3名
“校级自强之星三等奖”6名
“校级自强之星优秀奖”13名
5.公示:学生处将对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附件下载: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审批表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