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科学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学院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划分标准如下:
1. 低值品:低值品是指单价在200~1000 元(不含1000元)且能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非易耗、易损物品,如各种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示教模型等。
2.易耗品:指单价在200元以下或在使用过程中易消耗和易损坏的物资,如玻璃器皿(含激光管)、光纤、电线、元件、零配件、刀具、实验用动物、实验用植物等。
3.材料:指一次使用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燃料、气体、试剂等。
第三章 教学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管理
第三条 实验教学用易耗品及材料根据本科教学大纲规定开出的实验项目对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实际需要,在上一学期结束前,各实验课教师提交易耗品及材料采购表申报到刘洪海老师处,刘洪海老师在下一学期开学初集中进行采购。刘洪海老师建立危险、易燃易爆物、毒害物台账(附件1)后,由王小芬老师验收报账。刘洪海老师通知各实验课老师领取,在台账处签名,复制一份台账领用人保存。一些急用及临时的零星物品由各实验课老师提出口头申请后,自行购买。建立台账,报给刘洪海老师,复制一份台账领用人保存。由王小芬老师验收报账。
第四章 科研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管理
第四条 科研需要购买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由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购买。
第五条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所购买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及材料,在李思琪老师处登记,按要求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验收单》,并建立台账(附件1)。一份台账交李思琪老师,一份台账领用人保存。每个学期末,李思琪老师将台账交给刘洪海老师存档。
第六条 广东省材料学特色重点学科开放基金与“培育材料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开放基金(统称“开放基金”)需要填写所在单位的材料验收单,附至少两人签名(包括采购人及所在单位验收人),在李思琪老师处登记,并由开放基金校内联系人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易耗品及材料验收单》及建立台账(附件1)。一份台账交李思琪老师,一份台账领用人保存。每个学期末,李思琪老师将台账交给刘洪海老师存档。
第五章 验收单的管理
第七条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验收单》填制要求:
1.低值易耗本实行分类管理。实验教学、自己负责的科研项目用低值易耗及材料验收单找王小芬老师领取;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开放基金等高建经费支出的科研项目的验收单找李思琪老师领取。
2.开放基金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验收单》时,由该项目的校内联系人根据对方提供的发票或材料清单填写。
3.验收单的填写要求:应详细填写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4.验收单上验收人: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及材料验收人为刘洪海老师,自己负责的科研用低值易耗及材料验收人不能为使用人本人,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及开放基金项目验收人为李思琪老师。
第六章 其 他
第八条 根据易耗品及材料的不同特点和属性分类管理,对于危险、易燃易爆物、毒害物应严格管理、从购买、使用、储存到报废处理全过程监控。
第九条 每个学期两次,实验中心根据台账登记情况,到各实验室检查危险、易燃易爆物、毒害物的使用、储存情况,并与领用人保存的台账核对,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购置的易耗品及材料到货后,应及时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易耗品及材料验收单》进行实物验收,验收后持验收单及相关负责人签名的发票到计财处报帐。
第十条 到计财处报帐按学校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 实 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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