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院内二级机构的管理,切实做好学院的各项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下旬开展院设机构负责人的换届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院设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将依据《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院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进行。
2. 本次选拔的院设机构负责人职位和职数是:
材料化学系: 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材料工程系(筹): 临时负责人1名
实验中心: 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 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应聘或推荐人选,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10:00。自荐或推荐请填写自荐表或推荐表。
纸质的自荐表或推荐表交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基础楼122室),同时将电子的自荐表或推荐表发至邮箱:442699992@qq.com
4. 2016年9月28日下午2:00,学院在会通楼217室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会议由院领导主持。
5. 学院采取个别谈话、同应聘对象面谈等方式,了解民意和应聘者个人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院设机构负责人人选,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联系人:谢燕娇 13827771068/4426999922qq.com/基础楼122室
附件:1. 《推荐表(自荐表)》
2. 《各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3.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院设机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