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
(第二批)和广东省材料学重点学科
开放基金经费使用和提前结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佛山市委市政府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战略部署,落实学校党委全面推进我院高建工作指标任务,围绕学院十三五规划及广东省材料学特色重点学科的建设要求,学院于2017年10月10日启动了第二批创新项目和开放基金的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贺全国等承担的21项开放基金和陈旻等承担的11项创新项目成功立项, 项目研发时间为一年。现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建设项目经费使用计划(2017)》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启动2017年度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第二批)和广东省材料学重点学科开放基金项目资金的提前验收工作,部分业绩成果达到要求的项目可以进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绩效目标达到要求的项目均可提交验收申请表(见附件)和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kunwang1989@126.com,纸质版1式1份交到学院办公室何主任处。材能学院创新项目业绩成果的起始计算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开放基金必须符合申报时的有关成果署名规定。所有结题材料不能在学院项目验收时重复使用(包括不同申请人)。
2.项目负责人为本院老师的材能学院创新项目,全部经费均可使用,建议在2018年6月30日前使用50%以上。开放基金项目未结题前可使用50%,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使用,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可以使用余下的50%。所有经费必须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使用。
3.验收申请通过后,可以不计入该类别的在研创新项目限项统计,可以继续申请新的创新项目。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