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及政策,特制定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程序和基本规范等。
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学位点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且刻盘保存。文字记录材料和光盘在复试结束后上交研究生学院。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招生计划
2019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表1所示:
专业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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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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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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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接受调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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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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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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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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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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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复试资格
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我校2019年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且达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2.调剂生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的《调剂复试考生选取原则》,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遴选调剂考生。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在调剂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1.复试时间:4月1日至4月3日。4月1日全天(8:30-16:30)办理考生报到和复试资格审查手续。报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研究生学院,行政楼A1-217室。
2.复试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初试成绩单、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大学成绩单)报到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学历(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籍)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3.复试安排:4月2日上午进行体检;4月2日下午进行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当天晚上进行); 4月3日上午进行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
时间:4月2日下午140-16:00:0,请提前15分钟签到。
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会通楼311室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4月2日晚上18:30-20:30进行,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会通楼324室)。
(2)综合面试:
时间:4月3日8:30-12:00。请提前30分钟签到。
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基础实验楼136(候考室)、129(面试室)、218(休息室)
六、 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复试内容及流程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不计入总分)。总分为30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详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笔试流程:
1) 签到(持个人有效证件及《复试凭证》);
2) 闭卷考试。
2.综合面试: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满分为200分。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及综合素质考查。外语考查分别进行英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翻译等考查,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不指定参考书和资料。
面试流程:
1) 候考室签到(持个人有效证件及《复试凭证》);
2) 领取《复试综合面试记录纸》填写资料;
3) 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4) 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
特别提醒面试路线图:
考生 — 候考室 — 面试室 — 休息室
5) 考生面试;
6) 评定成绩;
7) 面试结束后,考生在休息室集中等待复试小组公布面试成绩。
注:禁止面试完毕的考生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二)面试评分标准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表2和表3。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表2.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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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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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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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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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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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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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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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问题比较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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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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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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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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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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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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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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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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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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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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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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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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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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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基础水平(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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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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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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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能力与社交礼仪(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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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素质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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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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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45-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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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36-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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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27-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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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18-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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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9-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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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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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40-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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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32-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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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24-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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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16-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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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
(8-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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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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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35-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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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28-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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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21-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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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14-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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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7-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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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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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30-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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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24-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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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18-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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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12-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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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6-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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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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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3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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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24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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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18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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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12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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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6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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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复试涉及到的试题、评分标准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复试材料的保管。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日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4.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各批次复试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各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2)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7)所有拟录取研究生,经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九、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有关证件:考生需准备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近照一张,并随身携带身份证、我校复试凭证,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支付。
2.体检时间:4月2日上午8:00。
3.体检地点: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张槎医院)。医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10号。
4.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
(2)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试凭证和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近照一张到张槎医院5楼体检中心签到;
(3)考生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完后将体检表交回5楼体检中心。
十、其它说明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 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3.学校地址:
(1)报到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西门)。【江湾校区北门(五峰四路)有直达公交车242路,路程需1小时左右】
(2)笔试及面试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佛山火车站、佛山西站、佛山市客运站均有直达江湾校区的公交车】
4.交通指引
广州南站(高铁站)——江湾路校区:选择地铁(2号线-8号线–广佛线)、公交车k6到达佛山祖庙路地铁站(公交建新路站),再乘公交至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北门或南门。
佛山西站——江湾路校区:乘公交242(临)、158路。
佛山火车站——江湾路校区:乘公交134路。
佛山汽车站——江湾路校区:乘公交134/121路。
广州白云机场——江湾路校区:乘坐佛山禅城的机场大巴到佛山禅城区澜石二路的候机楼,再乘公交车或出租车至江湾校区。
5. 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考生如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纪委监察处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