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第二批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
和广东省材料学重点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佛山市委市政府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战略部署,落实学校党委全面推我院高建工作指标任务,围绕学院十三五规划及广东省材料学特色重点学科的建设要求,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建设项目经费使用计划(2017)》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申请表(2017)》,提升学院科研实力,学院决定启动2017年度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创新项目资金和广东省材料学重点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的项目包括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培育和广东省材料学重点学科开放基金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研发时间为1年。
2.本次申报为自由申报,每人每类项目申报不得超过1项,在研学院创新项目不得超过2项。
3.项目研究领域必须符合学院重点发展的金属材料、无机功能材料、高分子功能材料、能源材料等4大学术方向。
4.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范围为本学院全体老师,应用基础研究的绩效目标为SCI论文,每项不少于1篇(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作为第一单位)。成果培育项目的绩效目标为专利、成果鉴定和成果转化,每项成果培育项目预期应申请不少于1件专利(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专利权人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和1项成果鉴定或成果转化。
5.广东省材料学重点学科开放基金项目,鼓励校外研究人员与我院教师联合申报,课题组成员必须有我院老师作为项目合作者,绩效目标为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合作科研项目我校到帐经费达资助经费3倍以上、或者合作取得市厅级以上奖励(署名要求见管理办法)。
6.已获得高层次人才项目启动经费资助项目的老师均可申请本项目,但须达到以下业绩之一(①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接收SCI论文1篇以上;②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申请专利3项以上;③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获得科研项目1项以上)。
有意申报本项目的老师应按要求积极准备申报书,在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2271046555@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办公室何主任处。学院将在10月25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对遴选出的项目报学术委员会批准立项。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1.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