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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科﹝2022﹞21号: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及学校工作进度安排,我校即日起启动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采集任务分工

学校根据国家数据平台中各数据表单的采集项目、内容,确定了各数据表单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本次采集的数据表共106个,需要填报98个)。牵头单位负责相关数据表的采集、校对、汇总、上传、审核等工作,参与单位协助牵头单位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核对等工作。具体采集任务分工详见《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工表》(以下简称“采集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

(二)确定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兼联系人)及审核人

1.确定数据采集人(兼联系人):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安排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在“采集分工表”规定完成时间前按要求完成本单位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校对、上传、校验等工作。

2.确定数据审核人:为保证各单位数据采集质量并按时完成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各牵头单位需确定一名数据审核人(数据审核人须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职领导担任)。

3.9月14(周)前,各单位将数据采集人和审核人基本信息填写《2022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各单位采集人及审核人通讯录》(附件2),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zlk@fosu.edu.cn。9月14日前,请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和审核人加入佛科院数据采集Q群:945420917。

(三)召开《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推进暨培训会

会议时间:9月20日(暂定)

会议地点:待定

参加会议人员: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审核人。

材料领取

9月14(周)前,请各单位到A1-316领取《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见附件3)、《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纸质版江湾校区相关单位请到江湾校区会通楼215领取。

二、数据采集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数据采集基本程序:

1.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和审核人查阅采集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了解各表单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及完成时间。

2.各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人力资源处、科技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处、团委、组织部、计划财务处、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研究生学院、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医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等)数据采集人用本单位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校内数据采集系统(jwcheec.fosu.edu.cn)(注:校内数据采集系统已开放,登录账号与密码将单独发放至各牵头部门联系人,各部门可根据填报指南提前收集数据),熟悉相关数据表并下载浮动表模板【说明:表单需在模板上填写(表单模版见附件5),整理好后导入系统】。

3.采集数据前,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采集人和审核人需认真查阅并理解《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见附件3)、《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见附件4)及《2022年状态数据库指标变化》(见附件5)。

4.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的采集人须在“采集任务分工表”规定完成时间前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审核等工作,要求所有表单采集的数据符合《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中相应指标解释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特别说明:牵头单位及时将任务下发给参与单位并明确相应要求;参与单位采集人按要求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按时报送给牵头单位】。

5.做好上传、保存、提交采集数据工作:各牵头单位的数据采集人登录数据采集系统,将核对准确的数据表上传至系统中【注:导入表单需做好数据保存、校验及提交审核工作(数据保存时,系统会进行自动校验,校验不通过,会有错误提示信息,修改后再保存、校验,直至全部校验通过后才可以提交审核(注:参与单位采集人不用登录“数据采集系统”上传数据】。

6.数据审核:各牵头单位数据审核人用审核帐户、密码登录数据采集系统,对本单位上传的数据进行审核,如数据准确,则审核通过,如数据不准确或不完整,则审核不通过,退回数据,采集人须重新校正、上传、提交数据,审核人重新审核数据,审核通过的数据表右侧会显示“审核通过”字样,如数据采集人或审核人审核通过后发现数据有误,可联系校级管理员退回数据表;如校级管理员发现数据有误,同样退回给相应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需重新校对、上传和数据审核。  

(二)数据采集时间安排:

表单类型

表单编号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牵头部门

基础数据表

1-1,1-2、1-3、1-3-1

9月20日前

详见《采集分工表》

1-4-1、1-4-2

9月20日前

1-5-1、1-5-2、1-5-3、1-5-4

9月30日前

1-6、1-7-1、1-7-2、1-7-3

10月8日前

其他数据表

2-1、2-2、2-3-1、2-3-2、2-5、2-7-1、2-7-2、2-8-1、2-8-2、5-1-1、5-1-2

10月12日前

2-4、2-6、3-1、3-2、3-3-1、3-3-2、3-3-3、3-4-1、3-4-2、3-5-1、3-5-2、3-5-3、3-6、4-1-1、4-1-2、4-1-3、4-2、4-3

10月19日前

其余表单

1022日前

(三)数据采集提交要求:各牵头单位除将采集数据上传至采集系统外,需于2022年10月22日前提交与上传采集系统一致的数据纸质版,纸质稿加封面(见附件6)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教务处(仙溪校区行政楼316室)梁老师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采集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采集的25个核心数据要放入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中)、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等基本数据依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数据采集工作的领导,落实好数据采集人和审核人。

(二)准确理解、确保质量。各单位的采集人、审核人要认真阅读《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全面准确理解相关表单的指标解释,把握采集填报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按时按质完成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

(三)协同作战、体现发展。多数表格需要多个部门(学院)共同完成,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有协同作战的精神,共同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同时,在填报数据时要有发展的理念,尤其是由数据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核心数据(如:专任教师数量、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生师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总数、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实验室面积、生均教学日程运行支出、本科专项教学经费、生均本科实验经费、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总课程的比例、应届本科生毕业率、学位授予率、毕业生就业落实率、体质测试达标率等),要体现学校不断发展的态势和面貌。

四、工作联系

梁楚怡       联系电话:85527134

陈晓生       联系电话:83967371

 

 

附件:质量管理与评估科〔2022〕21号: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评估中心)

2022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