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与评估科﹝2022﹞20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09-02各学院: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决定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
第一周至第五周。
2.检查内容:
(1)第一、二周:教务处、校级教学督导、各学院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学生注册、报到情况、课程表执行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室安排情况等。
(2)第三、四、五周:各学院认真自查2021-2022学年第2学期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登记表(含实验成绩)、本学期教学日历等情况。
3.检查组织工作:
(1)各学院要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布置和指导本单位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2)开学第一、二周各学院领导应亲自到教室、实验室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学院要成立以各系分管教学主任参加的教学归档材料检查小组,对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进行自查。
(4)各学院在第七周星期一(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和自查情况总结交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科(仙溪校区A1-316)。
(5)教务处拟定于第七周组织学校教学督导检查学院的教学归档材料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结合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请开展以下听课工作:
召集本部门领导、系主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教师等进行集中性听课活动。各二级学院须选取1-2门课作为院内公开课,安排相关人听课,填写好《学院公开课计划表》(附件1),于2022年9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476791318@qq.com。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各级党政负责人听课制度的规定》(佛科院教〔2022〕12号)等相关听课制度的规定,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系(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主管教学院长、系(部)主任和支部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听课制度的规定》(佛科院教〔2017〕40号)等相关听课制度的规定,每学期不同职称教师的基本听课工作量(学时)为:教授、副教授及35岁以上的讲师和未定职称博士:4学时,35岁以下的讲师和未定职称博士:8学时,助教及未定职称硕士:10学时。
学校拟将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和同行教师的听课打分计算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分值,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切勿弄虚作假。
附件:质量管理与评估科〔2022〕20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