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与评估科〔2021〕20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及其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30各学院:
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目的是对教师当学年的教学工作作出定量和定性的评价,使教师能获得个人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佛科院教〔2013〕27号)、《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佛科院教〔2014〕22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及其教学质量奖评选(合并简称“评估”,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 2020-2021学年在我校任课且学期任课在16学时以上的本校教师。
2. 在机关工作的双肩挑人员,可选择在任课学院评估,也可参加机关、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的单独评估(单独评估不设“教学质量奖”)。
二、评估组织工作
1.各学院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佛科院教〔2013〕27号)、《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佛科院教〔2014〕22号)和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组成相应的评估机构,开展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教学优秀”和“教学质量奖”候选教师名单,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评选出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优秀”和“教学质量奖”,并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三、评估工作要求和安排
1. 各学院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以学生集中评教和学院综合评估相结合,评出每位教师本学年教学质量评估总分,并在此基础上做好等级评定以及“教学优秀”和“教学质量奖”推荐工作。
2.严格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佛科院教〔2013〕27号)和《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佛科院教〔2014〕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出等级评定以及“教学优秀”和“教学质量奖”候选人的推荐。按文件规定,评定等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等级评定按学院参评教师总数20%的比例推荐“教学优秀”候选人;再在“教学优秀”候选人基础上,按学院参评教师总数10%比例推荐“教学质量奖”候选人。按规定,“教学质量奖”候选人要填写《教学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4)。
候选人推荐百分比折算按四舍五入方式,候选人人数不得超出规定比例。
3.认真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Excel表)(附件1)。工作簿(文件)中含《预评表》、《评估结果一览表》、《教学优秀推荐名单表》和《教学质量奖推荐名单表》等四个工作表。所有数据输入以及等级评定和奖项候选人推荐均在《预评表》里进行,其余三个表格自动生成。具体操作详见《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简要使用说明》(附件2)。
4.按时提交材料。评价完成后,将《评估结果一览表》、《教学优秀推荐名单表》和《教学质量奖推荐名单表》各打印一份,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盖章确认后,与《教学质量奖申报表》一起,于10月15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科(A1-316),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jsfzkx@fosu.edu.cn。《教学质量奖申报表》不用提交电子版)。
附件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
附件2: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简要使用说明
附件3: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示例)
附件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附件5:《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附件6:《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教 务 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