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与评估科〔2021〕33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教学评价的通知
日期:2021-12-07各二级学院:
教学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评价结果是学校加强管理、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网上教学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任务
1.学生教学评价;
二.评价时间
1.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24点
三.评价地点及方式
1.在校园内的同学可直接使用校园网直接登录网址进行评价,学生评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2.在校外的同学可使用VPN安全平台登录网址进行评价,详细操作方式见附件2。
三.评价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评价工作,做好学生网上教学评价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必须通知到每位学生,并且督促学生及时完成网上教学评价任务。
2.参加网上教学评价工作是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评价,并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评价任务。
3.在学生网上教学评价期间,请各学院务必配合,不要在系统中增加或调整本学期有关信息,否则会影响评价数据。
四.网上教学评价操作步骤
第一步:学生直接输入网址进入,网址为:
第二步:学生凭自己的密码登入WEB系统,登陆方式使用JN江南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统一认证平台使用学号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有账号和密码有问题登陆不了的问题,请在微信企业号“密码设置”里修改个人密码,或拨打运维咨询电话82712715。
第三步:点击“学生评教或者教学评价。”进行该项评价工作,对所显示的课程进行对应项的评价,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提交一次,依次对所有课程进行评价保存并提交;
第四步:评价完成请关闭所有开启的窗口,正常退出网上评价网页,以防他人进入。
五.相关说明
1.学生网上教学评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他时间网上教学评价不会开放。
2.学生教学评价是与选课、查询成绩、查询课表等挂钩,如不进行评价,将无法选课、查询成绩以及查询课表。敬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按时完成评价。因未评价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每门课程都要保存并提交,否则评价无效。
4.请各学院和学生在评价期间注意是否有漏掉课程、课程无法评价以及其他的异常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质量管理与评估科反馈,联系电话:82984468。请注意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周上课课程)、辅修课、网络课程等不参加学生评价,学生评价页面没有此类课程属于正常情况,其他课程均要参加评价。
5.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佛科院教〔2013〕27号)第八条规定,参加评价学生数低于应评学生总数50%的课程,该课程视为无效评价,须重新组织学生评价,故特请学院积极组织学生按时参与教学评价,避免出现此情况。
6.学生网上教学评价率是学校对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估的一个观测点,特在此提醒各学院注意,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评价,提高本学院评价率。
7.评价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所有。
质量管理与评估科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