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03-03各学院: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决定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
第一周至第六周。
2.检查内容:
(1)第一、二、三周:教务处、校级教学督导、各学院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学生注册、报到情况、课程表执行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室安排情况等。
(2)第四、五、六周:各学院认真自查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登记表(含实验成绩)、本学期教学日历等情况。
3.检查组织工作:
(1)各学院要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布置和指导本单位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2)开学第一、二、三周各学院领导应亲自到教室、实验室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学院要成立以各系分管教学主任参加的教学归档材料检查小组,对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进行自查。
(4)各学院在第七周星期一(4月12日)前将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和自查情况总结交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科(仙溪校区A1-316)。
(5)教务处拟定于第七周组织学校教学督导检查学院的教学归档材料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