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07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21年3月组织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7年初次招生,还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即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生物工程、风景园林。
二、各相关学院将参加评审专业的详细信息,填写至附件2中,各相关学院须按照《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附件1)文件要求,推荐4名校外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3)。
三、各相关学院成立学位评审工作小组,认真研读广东省、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相关文件,对照附件1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基本条件》进行自查和院内初审;安排专人填报《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以下简称“专业简况表”)(附件4),表中数据要求做到有据可查,真实、准确。
四、附件2、附件3和附件4请于2021年3月5日前交纸质版至仙溪校区A1-316,电子版发送至305013877@qq.com。
五、教务处根据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佛科院教〔2014〕26号)(附件5)及相关管理规定,对有关专业开展检查和评审工作。
六、时间预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2020年12月21日-31日 |
各学院填写《专业简况表》,准备支撑材料,制定学院内评审计划。 |
1月4日-15日 |
各学院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制定好学院内评审计划;教务处组织检查(具体时间及形式将另行以短信形式通知教学副院长)。 |
2月24日-3月5日 |
各学院开展院内初审和评审专家的推荐,将《专业简况表》、《评审专业详细信息》、《评审专家推荐表》提交至教务处。 |
3月6日-12日 |
教务处检查学院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专业简况表》、学院PPT汇报、支撑材料等,评审专业修改《专业简况表》等相关材料。 |
3月13日-19日 |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 |
3月20日-26日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议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
3月27日-4月3日 |
在我校网页上公示相关材料。 |
4月4日-9日 |
各学院提交电子及纸质版专业简况表,获批专业的公文复印件,教务处审核评审材料。 |
4月10日-16日 |
教务处按要求报送材料至省学位办。 |
七、其他注意事项:以上事项的时间为预安排,实际执行以正式通知为准;所有附件材料以省里通知为准,如若有更新版本,需按照最新版本进行完善,请知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757-83966586
电子邮箱:305013877@qq.com
附件:
教 务 处
二○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