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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实践[2021]19号:关于填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9-06

教务处教学通知

教实践[2021]19号

 

关于填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填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含专插本、辅修专业和校选课)的要求通知如下:

1.实验教学计划由承担实验课程的实验室或开课单位负责填报并核对。

2.严格按照附件《 2021-2022学年第学期实教学计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格式填写。

3.计划表中的实验室名称必须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布的实验室名称一致。

4.计划表中的年级、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必须与课程表一致。

5.专业名称要求全称。师范方向、协同班、国际班、专插本、辅修专业及校选课要求单独填报,并在专业名称后面加括号给予注明”。其它专业不分方向、不分班别按专业填报即可。

6.计划表中的实验项目名称、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必须与相应版本的实验教学大纲一致。如实验项目名称、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和实验要求有变动,与现行的实验教学大纲不一致的,须填写《实验教学内容调整申请表》,并重新修订大纲(注:新修订的大纲用2017版实验教学大纲格式)。并将《实验教学内容调整申请表》打印稿和新修订的大纲打印稿加盖公章后交教务与实践教学科,同时将新修订的大纲电子稿发至邮箱2562623462@qq.com。

7.计划表核对和汇总要求。各实验室或开课单位必须对计划表中的各项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不能出现误报或漏报课程、项目名称、类型、学时等现象。核对无误后,将计划表打印稿和电子稿交所在学院汇总和审核。

8.计划表上交时间。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将汇总并审核后的计划表打印稿交教务与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必须与打印稿完全一致)发至邮箱:2562623462@qq.com。如有疑问可以致电82773569。

9.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最后核对无误的实验教学计划开课。

附件:《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教学计划表》(Excel表格)。

 

 

教务与实践教学科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