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09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1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
本年度暂停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
二、第二学士学位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工作安排
1.申报专业所在学院成立“新专业论证专家组”,经充分调查,对拟申请专业的教师基本情况、办学条件进行充分论证后确定申报,并填报《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2)。
2.学院向学校提交申报专业材料。
3.学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同意申报的专业,通过学校官网向全校公示一周。
4.各拟推荐专业将申报相关材料提交至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申报网站。
(二)专业申报材料报送
2021年7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530509266@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参照2019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PDF版)(附件3);
2.《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PDF签字扫描版)(附件2);
工作联系人:教研(教材)科雷老师,联系电话0757-82960771。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
2.《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