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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0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1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

本年度暂停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

二、第二学士学位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工作安排

1.申报专业所在学院成立“新专业论证专家组”,经充分调查,对拟申请专业的教师基本情况、办学条件进行充分论证后确定申报,并填报《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2)。

2.学院向学校提交申报专业材料。

3.学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同意申报的专业,通过学校官网向全校公示一周。

4.各拟推荐专业将申报相关材料提交至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申报网站。

(二)专业申报材料报送

2021714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530509266@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参照2019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PDF版)(附件3);

2.《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PDF签字扫描版)(附件2);

   

工作联系人:教研(教材)科雷老师,联系电话0757-82960771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

2.《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78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2: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